2011年12月30日 星期五

【藝術家】草間彌生─前衛女王

        今天來跟大家介紹一位相當不得了的藝術家─草間彌生。
        草間彌生一九二九年出生長野縣松本的資產家家庭,父親豪邁放蕩,四處追求女性,母親則是激烈脾氣、神經質的大小姐,她的童年和少女時代受到家庭嚴密掌控。草間彌生長年為精神疾病所苦,大約10歲時就依自己所見的幻覺,開始她最著名的圓點畫作。紅點、綠點、黃點,是草間彌生的創作標誌,這3色圓點同時代表了地球、太陽、月亮。為了逃離家庭紛爭及封閉的日本社會,28歲那年草間彌生隻身前往美國。一開始生活相當艱苦,曾吃癟掉的栗子,到魚店外垃圾箱撿魚頭,收雜貨店丟掉的高麗菜果腹。即使肚子空空的,她還是著魔般,天還沒亮就起床,一路畫到半夜,她的大畫布上蔓延了數以千計的圓點。「只要開始在畫布上面畫點點,接下來就會從桌子延伸到地板,最後一路畫到自己的身上。」
       1954年,草間在繪畫作品《花(D.S.P.S)》中曾有下列的表達:「某日我觀看著紅色桌布上的花紋,並開始在周圍尋找是不是有同樣的花紋,從天花板、窗戶、牆壁到屋子裡的各個角落,最後是我的身體、宇宙。在尋找的過程中,我感覺自己被磨滅、被無限大的時間與絕對的空間感不停旋轉著,我變的渺小而且微不足道。剎那間,我領會到這不是只有我的想像、而且是現實中的狀況、我被嚇到了。於是我對於紅色桌布和上面的花紋產生了強烈的恐懼,我認為它就像是咒語,正在剝奪我的生活,我衝上階梯企圖逃離,但階級卻在我腳下散開,於是我從上面跌下來,腳腕也扭傷了。」


        草間彌生曾說過:「如果不是為了藝術,我應該很早就自殺了。」草間彌生從10歲開始,便受到幻覺的困擾,如今仍然住在心理治療所,持續解決這項困擾。我覺得,活著本身就是一件幸苦的差事,對某些人來說或者更甚吧?但能夠將這些困擾,以另一種方式呈現、轉換,則更提昇了自己的境界。草間彌生的作品讓我感受到這股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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